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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呈现“两大亮点”

信息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
时间:20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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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7月滨海新区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以来,滨海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和市普查办的工作部署,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工作,于2021年4月底圆满完成了全区普查试点调查任务,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整体普查试点工作呈现“两大亮点”:

  一、“细致、准确”做好分工

  一是厘清滨海新区普查试点任务。区普查办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技术人员通过集中学习、集体讨论的形式,精心研读国务院普查办和市普查办下发的重要文件,做到学深、悟透,从中准确分解出滨海新区普查试点任务清单,并对任务目标、任务内容、任务量、成果要求、时间安排等进行详细解读与分析,做到工作推进思路清晰,目标明确。

  二是厘清市、区两级任务界限。结合滨海新区普查试点任务、滨海新区各部门“三定方案”,以及清查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区普查办就市、区两级部门在地震灾害调查、海洋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调查等6项任务的职能范畴,与市普查办进行了沟通探讨,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经征求市级各部门意见,最终明确了滨海新区普查试点任务中,由市级部门牵头1项,市级部门配合5项。

  三是厘清区级部门任务界限。结合各单位“三定”方案,在认真学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以及市普查任务分工方案的基础上,积极与国务院普查办、市普查办沟通请示,并召开协调会10余次,实地走访调研10余家单位,电话沟通20余家单位,发放征求意见稿58份。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了普查试点工作责任清、任务明,助推全区普查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此外,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修改内容,及时调整任务分工,确保各项任务第一时间传达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有序、有力”抓好督办

  一是“督过程”与“督结果”并重。每周一跟进。建立了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各责任部门每周完成的工作量、总体工作进度、总体任务量,以及在普查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内容,便于掌握全区试点工作的完成情况,统筹推进全区试点工作进程。同时,实现各责任部门自我加压、自我提效。每月一督导。建立月报制度,每月汇总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跟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于进度缓慢的单位,及时下达督办函8份,督促海洋、城管等有关单位加派人手,加班加点,倒排工期,攻坚克难,挂图作战。重要时间节点进行督办。在清查工作完成节点、应急系统调查工作完成节点以及全部调查工作完成节点之前,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单位,通过领导督办、实地调研、座谈协调等方式,每天一调度、每天一督导,督促各单位加快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阶段普查试点工作。

  二是“协调”与“推动”并重。为及时解决普查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区普查办秉持“问题不过夜”的原则,第一时间协调处理。多次前往各有关单位对接,并召开协调组会议10余次,解决了森林火灾、海洋灾害、市政道路桥梁调查牵头单位不明确问题,以及应急系统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推进缓慢等问题。对于区普查办协调困难的问题,及时请示市普查办,寻求市普查办的帮助与指导,共同化解难题。为加大普查试点工作推动力度,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堤亲自调度、亲自过问,高位推动,促进普查工作层层落实。组织召开普查领导小组会议3次,部署推动普查试点任务,听取普查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各部门试点工作内容、调查方法、存在困难,督促各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做好经费保障、技术指导、任务落实,强力推进普查试点工作。

  第三是“领导抓”与“抓领导”并重。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区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区普查办主任多次、亲自与进度缓慢单位领导沟通、推动,压紧、压实各单位领导责任,督导各单位克服一切困难,高效、高质、按时完成普查试点任务。通过提高各单位领导的普查重视程度,发挥领导的主心骨作用,层层带动,确保各单位、各部门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职责不缺位、责任靠身不推诿、任务完成不延期,提高各单位业务处室以及具体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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