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南召县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南召县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夯实责任,四举措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一是深入基层形成合力。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成立普查工作机构,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明确了普查范围和对象、普查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夯实各街镇、各部门责任,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全力保障部门推进。积极向财政局申请普查经费,全力支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各普查单位间的沟通、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提高普查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普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解读工作流程、系统软件、操作程序、表格规范填写要求,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