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开展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站位谋划部署,将相关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各级各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和举措落实,扎实有序开展普查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22年3月底,我省已全面完成地质、海洋、水利、气象、地震、生态环境、建设、交通、应急、林业等10个行业数据调查采集任务,普查总体调查进度95.4%(含数据质检进度),居全国前列。3月13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应急时刻》对我省普查的经验做法进行了18分钟专题报道。
一、坚持机制统领,压茬推进实施。省普查办加强工作统筹,实施专班运作,定人联系、定期调度、不定期实地调研督导,全面推进实施。构建地区、行业部门“赛马”机制,先后出台普查试点方案、总体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和任务书,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完善考核机制,将普查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累计召开联络员会议、技术论证会议等20余次,印发工作简报62期,交流工作情况,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实施成绩晾晒排名,对进度落后的地区和部门实施约谈提醒、发函督办,真正压紧压实地方和行业部门责任,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准先行,提高普查精度。结合我省沿海、山区、平原等不同地形地貌灾害特点,在国家要求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制定多项标准和导则,拉高工作标杆。创新制定城市内涝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与技术导则,明确排查评估标准,建成内涝普查系统模块,率先在全国开展城市内涝风险隐患调查;部署开展150个镇街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69个县8000余个重点防御村落山洪灾害补充调查;将道路高风险点段详查的范围从县道拓展到乡村道路,精度和要求均超过全国标准。
三、坚持保障支撑,确保工作质量。省、市、县三级累计投入15亿元,特别是省级财政下达普查专项经费1.57亿元,资金保障有力;统筹动员全省6万余个网格33万名网格员等基层力量、710余家技术支撑单位7800余名技术人员等专业力量和3000余名志愿者参与普查,人员保障到位。下发工作提示函,指导地方有效规避第三方技术单位兼任“运动员”和“裁判员”;加强数据核验,落实“内-外-内”交叉核验机制,通过“自主审”“智能审”“专家审”三重审核和交办单、联系单、督查单、反馈单“四单”工作模式,清单式、闭环式把控普查数据质量。今年2月,我省顺利通过国务院普查办质检组实地核查,抽查数据准确率达到98.8%。
四、坚持应用导向,推进成果转化。通过揭榜挂帅、省级出题、地方选题答题等方式,确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2个普查成果应用重点领域,选定16个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县(市、区)、6个代表性项目、14项课题内容,推动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受益推广。目前,省普查办会同各行业部门结合普查成果组织研发综合风险评估与动态辅助决策模型,应用于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应急救援、灾后恢复等实战,并推动防汛防台在线等数字化平台持续迭代。防御台风“烟花”期间,通过平台动态更新区域综合风险“五色图”,累计向各地各部门发出工作告知函17份、风险提示单12份、督办单6张,实现灾害风险靶向研判;运用“安全码”及时转移风险区群众200余万人,紧急调度5877名抢险救援人员和20.57万件物资装备驰援各地,实现大灾损失轻、人员无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