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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云南省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阶段性任务

信息来源:云南日报
时间:2022-06-2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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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规划院在德钦县进行外业检查


  


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在昭阳区图书馆开展普查宣传与实地核查工作

  今年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收官之年。通过省普查办和省级各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我省“质效双优”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阶段性任务。

  2020年6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正式启动。云南省迅速响应,紧锣密鼓部署开展全省五大灾种和重要承灾体外业调查工作。省普查办和省级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全面谋划布局、强化制度保障、深入调研指导,高质量完成了外业调查任务,摸清了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的底数,找准了自然灾害防治的突出短板和弱项,为全省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全省普查工作已全面进入普查评估与区划关键阶段。省普查办及时印发工作方案,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按照急事急办、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选优配强技术支撑队伍,完善建立成果审核机制,规范使用普查经费,全力打好评估与区划、数据库建设和成果应用三大攻坚战,确保普查工作圆满收官。

  高位统筹

  多部门高效协同推动工作

  云南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特别是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影响最大,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经济建设活动等影响,重大灾害发生频次和危险性也有所增加,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于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提升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非常重要。

  云南省将此次普查作为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全覆盖调查,结合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的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普查领导小组,所有州(市)、县(市、区)同步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对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普查办先后召开9次全省视频会议、30余次专题会议,牵头各成员单位发动6000余名技术人员和数十万名基层镇村干部参与普查工作,共采集各类调查数据2780余万条。同时,各地不等不靠,克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境况,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普查工作,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9828万元,已落实普查经费3.62亿元。

  建章立制

  确保调查数据科学精准安全

  普查启动之初,省普查办及时编制了一个省级总方案和8个省级牵头部门分方案的“1+8”模式,印发《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16个州(市)按照“1+8”模式编写实施细则,解决了普查工作总与分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行业部门的具体任务。同时,印发《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各省级成员单位依据职责,指导国家试点县编制出台了工作实施办法或细则。普查过程中,省普查办纵向加强省、州(市)、县三级普查办对接,建立了“联络员联系+技术专班指导+分片联络挂钩+工作调度会商+每月通报催办+定期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同时制定调研检查方案,按照普查时间节点派出由各牵头部门厅级领导带队的8个调研组对全省16个州(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检查。当前,全省“一省一县”盈江试点工作已完成初步成果报告,打通了县级综合评估与区划全链条技术流程,达到预期目标。“一省一市”楚雄评估与区划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为牢牢把控调查数据质量,省普查办及牵头单位多次组织开展自检和实地审核,多次组织技术人员对各州(市)普查数据实行阶段性全覆盖质检;省林草局成立6个质量检查组,组织技术力量下沉到一线开展指导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调查数据质量过程管控指南,每日由省级巡检组对各地填报的调查数据进行在线巡检工作。截至目前,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调查数据已通过国家质检核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调查数据正在质检核查中。

  把握关键

  强化科技支撑注重提质增效

  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问题导向和宣传培训,从严把控好关键点、时间段、技术关。截至目前,省普查办已完成应用系统部署所需35台服务器的安装、部署、网络调试、迁移测试和验证;完成国家风险普查软件第一批6个系统的安装部署,用于支撑普查数据的采集、汇交、质检、评估和管理工作;完成大数据计算存储、对象存储、空间数据库和9台服务器及相应存储环境扩建工作。

  省普查办强化技术支撑,抽调各部门相关人员及技术支撑单位、省内高校专家组成工作专班,形成以省内高校为主体,由8个牵头部门和15家技术支撑单位组成的技术支撑体系,探索构建了“行业部门技术力量+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专业机构”的实施模式。省普查技术专班下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林草、地震、气象8个小组,分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技术规范审核论证、地方实施技术指导、评估成果审核论证等工作。

  落地见效

  推进普查成果与防灾减灾双提升

  省普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普查成果不仅能直接为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抢险救灾、物资调度等提供数据和科技支撑,也能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灾害综合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省普查办积极探索普查成果在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应用路径,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基本原则,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普查数据和成果应用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普查数据成果按照区域和类型划分并作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中区域划定和其他相关规划指标评判和评审依据;省水利厅将普查成果及时运用到水库调度、防汛抗洪、抗旱保民生等水旱灾害防御的各领域,有力支撑我省的防洪减灾决策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昆明市将普查成果纳入昆明市“智慧应急”综合系统,与各县(市、区)应急指挥平台相结合,着力提升重大风险应对能力;曲靖市将普查成果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中;昭通市通过风险普查,积极构建应对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大应急综合监管模式;保山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将冰雹、雷电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于建设防雹作业点选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应用普查成果,正在积极构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

  此外,为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浓厚氛围,省普查办不断创新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在全省范围内发送普查公益短信5307万条,各地共组织宣传活动2767场次,印制宣传海报、手册、折页等各类宣传资料180余万份;在昆明城市中心区域40个公交站、地铁站内中心位置的40块灯箱、户外大屏持续投放宣传视频。16个州(市)和大部分县(市、区)印发了本级宣传方案。省普查办及省级各牵头部门针对普查不同阶段认真组织各类培训,省级培训2万余人次,州(市)、县(市、区)培训17万余人次。2021年,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各地典型经验做法,云南省普查工作得到充分肯定,25个单位部门和33名工作人员被国务院普查办通报表扬。

  “今年是普查工作的收官之年,调查数据质检汇交、评估与区划、普查成果应用工作是重中之重,是普查整体工作最重要的一环。”省普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全力以赴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取得底数清、情况明、效果好的普查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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