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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浙江项目化、系统化 闭环式推进成果应用

信息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时间: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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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面启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来,浙江省、市、县三级强化资金保障,已全面完成地质、海洋、水旱、气象、地震、生态环境、建设、交通、应急管理、林业10个行业领域数据调查采集任务,基本汇集省、市、县三级6类21种灾害致灾因子、承灾体、重点隐患、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等近2400万项普查数据信息。

  为最大限度发挥普查数据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浙江省普查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指导,印发《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应急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项目化、系统化、闭环式推进普查成果应用。

  多方共同参与

  制定指导方案

  该省组织召开普查成果应用座谈会,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省级行业部门和地市推荐,集思广益,达成共识,确定16个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县(市、区)、6个代表性项目、14项成果应用课题内容;举办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实施方案评审会,组织省级相关领域专家对16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逐一评比审核,形成16份问题清单和119条反馈意见,组织编制统一的方案模板提纲,明确8个方面具体编制要求,为试点地区科学、规范编制实施方案提供标准指引;试点地区对照审查意见限期修改实施方案,经省、市二级普查办第二轮审核反馈后正式印发,并报上级普查办备案,进一步强化闭环,确保质量。

  该省聚焦应急管理部门主责主业,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研发台风洪涝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完成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及信息化建设、探索灾害保险机制、设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评定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突出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实战导向,坚持急用先行原则,推动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受益推广;聚焦引领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研究确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两大普查成果应用重点领域,积极推动普查成果为该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杭州亚运会举办等提供支撑。

  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为数据与成果准备阶段,该省全面完成普查数据调查、质检核查、汇交,以及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形成省、市、县三级普查成果;2022年1月至11月为试点全面推进阶段,试点地区于3月15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将于11月底前推动项目落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经验做法模式;2022年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试点地区将通过专家论证及项目验收等形式,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省普查办组织开展考评验收。

  下拨补助经费

  落实保障措施

  浙江省财政厅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履行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经费保障工作,试点补助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地方政府落实相应配套资金,有力保障了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该省将普查成果应用纳入对各级政府2022年度考核指标,研究制定普查成果应用试点考评标准和考核清单,设置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基础成果应用、专项成果应用、加分项等5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29项三级指标。对发生数据成果和信息泄露情况的,实施一票否决,省普查办依据考评标准于今年底前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考评。

  该省实行专班化运作、项目化推进、系统化闭环三重机制。每个试点地区建立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实施挂图作战,压紧压实责任。以项目为抓手,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每个试点项目都有目标、有量化指标、有进度安排。发挥风险普查放大效应,指导试点同步探索普查数据动态共享、常普常新以及普查办常态化运行等机制建设,确保成果应用可持续。实施全过程督促指导,项目启动前专家评估论证方案,实施过程中省、市二级调研指导,项目结束后地方组织评审验收,确保进度和质量。发挥普查办牵头统筹作用,组织行业部门优先完成试点地区省、市、县三级数据质检、汇交等工作,为成果应用提供数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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