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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
时间: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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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会议2020年7月22日在京召开。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传达贯彻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要求,通报近期普查工作情况,听取普查办主要成员单位普查工作进展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普查办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郑国光主持会议并讲话,普查办副主任、成员、部门联络员,普查办工作组、技术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是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基础性工作,技术要求高、综合性强,要努力实现灾害风险要素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的全链条式普查,实现致灾部门数据和承灾体部门数据的有效融合,实现在统一的技术体系下开展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形成多部门协同开展普查的工作模式。普查工作部署以来,各成员单位积极作为、紧抓工作落实,推动普查前期准备和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要完成全国86个市县试点任务,2021-2022年要全面完成调查、评估与区划,普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行动自觉,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普查任务。

  会议强调,要继续协同推进北京房山、山东岚山试点“大会战”工作,及时总结可复制的试点经验。要按全国试点工作任务分工做好中央本级承担的专项试点任务,组织开展各行业试点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强化行业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力度,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要持续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推进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分批次印发试点地区试用;抓紧印发实施方案(试点版),指导地方按照“边试点、边完善”的思路统筹推进实施方案编制;抓紧建设普查软件系统,确保2020年全国试点有平台可用,2021年初全面建成。要加快编制培训教材,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动员。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普查办与各成员单位协同运行机制,强化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要充分发挥普查办的技术统筹作用,加大对全国各省份普查力量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要提前谋划2021年普查工作,做好经费预算的编制与申报。要抓紧建立多部门任务协同、数据共享、成果汇交等机制,推进普查数据有效汇聚、高效共享;要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工作原则,深化成果应用研究和开发,发挥普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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