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组织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总结与经验交流工作视频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全国普查试点工作情况,交流经验,为全面铺开普查工作奠定基础。国务院普查办主任郑国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国普查试点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自去年12月部署开展全国普查试点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责主业,强化统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协同推进普查试点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试点调查任务基本完成,进一步验证了技术方案、技术规范和软件系统的可行性,探索形成了适合各地实际的普查组织实施模式,同时,形成了第一批试点成果。
会议强调,普查工作将由全国试点阶段进入全面开展全国普查阶段,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组织统筹实施要求高、难度大,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以及普查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深入分析当前普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动担当、尽职履责,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做好全国普查试点总结收尾工作,要尽快完成普查试点调查、质检和数据汇交工作,组织做好试点地区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要求开展普查成果的应用。同时,认真做好全面开展普查的组织、技术、实施、队伍、宣传等各项准备工作。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以及江西、河南、甘肃、宁夏、新疆、山东、贵州、河北、湖南等地区做了交流发言。
国务院普查办负责人、主要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工作组和技术组主要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普查办主要负责人,工作组和技术组主要人员,122个试点市县普查领导小组主要人员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