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召开第10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省级技术组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普查办主任郑国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要求,检查第9次工作视频会议以来各地普查进展情况,进一步分析问题,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国务院普查办和各地近期普查工作进展。各级普查办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有序推进普查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数据质检和汇交工作,完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应急、气象、地震等行业调查数据汇交;完成山东省滨州市和贵州省遵义市试点评估,有序推进山东省试点和“一省一市”评估与区划工作;认真做好全国评估与区划工作数据、软件、人员、经费等准备,印发近期评估与区划工作部署文件,持续开展综合评估与区划业务培训和考核,强化省级评估与区划团队建设;认真做好普查软件系统保障,上线综合评估与区划软件系统(2.0版);推进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编制数据库建设技术方案和数据清单(第1版);积极推进普查成果应用等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普查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年内收官目标,全力做好当前普查重点工作。要尽快完成调查工作收尾和调查数据质检汇交工作,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完成各类数据汇交。要认真做好评估与区划工作,明确省、市、县三级任务节点,全面掌握评估区划权重打分、成果制作、制图、审核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各行业成果质量并做好成果汇交入库。要认真做好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落实方案论证、软硬件支撑、经费保障等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普查成果应用,积极参与地方、行业成果交流和总结,促进应用落地见效。
会上,河北、四川、贵州和浙江省普查办作了交流发言,国务院普查办技术组组长史培军教授就技术支撑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务院普查办领导、各工作组在主会场参加会议,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办和主要成员单位在各省份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