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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普查办召开专题会议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 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 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

信息来源:国务院普查办
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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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上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要批示,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全面推动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目标任务。国务院普查办主任郑国光主持会议,副主任殷本杰、魏振宽、袁艺、胡杰及技术组和各工作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灾害风险普查评估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大又作出部署,为全面做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普查工作者既是巨大鼓舞又是有力鞭策,对全面做好风险普查工作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会议强调,三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压实责任,协同推进,努力克服疫情反复等不利影响,全面完成普查调查、数据质检和汇交,完成国家级和省级风险评估与区划,组织建设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持续推进普查成果落地应用,普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2023年是普查工作全面收官之年,国务院普查办全体人员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王祥喜部长批示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任务落实,再接再厉,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国评估与区划、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补齐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扎实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收官、总结和常态化工作,全面提升我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范能力,努力交出一份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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