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查员队伍建设工作中,国务院普查办和各级普查办注重提高普查员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对普查员的培训和考核。
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查成果的意义和价值,着力宣传风险普查成果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也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在普查员队伍建设和普查工作宣传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月15日举行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发布会上,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普查办)主任郑国光表示,近三年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区组织全国近500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普查调查工作,基层社区(村)人员、志愿者等也参与了此次普查调查,全国100%的乡镇、100%的社区(行政村)和7‰的家庭参与调查,共获取全国灾害风险要素数据数十亿条。通过上下各方协同推进,全面完成了普查调查任务。
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明确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在具体工作中,国务院普查办注重提高普查员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对普查员的培训和考核。普查工作还注重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严格选拔程序
加强业务培
普查员队伍建设是本次普查工作的关键之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除机关、企业单位和科研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之外,还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招募普查员,包括通过招聘网站、招募平台、社区招聘等多种途径开展普查员招募宣传活动,鼓励有志青年、退休人员、假期返乡大学生、公益志愿者等广泛参与,不断壮大普查员队伍。
在普查工作中,普查员是直接面对受访者、获取数据的人员。因此,普查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态度直接关系到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为此,国务院普查办和各级普查办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和培训,培养了一批专业技能强、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普查员。
在普查员队伍建设工作中,国务院普查办和各级普查办注重提高普查员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对普查员的培训和考核,不仅在专业技能上进行培训,还对普查员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增强安全意识。在普查员培训方面,国务院普查办制定了科学、系统、全面的培训计划,为普查员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在普查员管理方面,普查办建立了完善的普查员管理体系,加强对普查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国务院普查办和各行业部门组织技术专家编制了普查培训教材和培训课件,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制定了分主题、分类型、分阶段的培训计划,同时将很多培训课件直接上网,加强线上培训。据初步统计,国家级各行业部门和各省级普查办组织的培训覆盖近百万人次。
在普查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地普查员队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于普查工作中,深入山区、边疆、偏远乡村等地,认真开展普查工作,为国家提供了重要的灾害风险要素信息。
吉林省普查办以吉林大学团队为基础,联合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单位的专家建立了省普查办专家技术组,为普查技术指导和评估区划工作提供支撑。该省各级普查办遵循“行政+基层+技术”的原则,组建了以行业部门为主导、基层人员为主力、技术支撑为补充的普查工作队伍,合力完成普查工作。为提升基层普查队伍技能,该省普查办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7次开展5期全省普查培训,培训1770人。
江苏省淮安市制定普查队伍建设方案,对该市23个部门、10个区县、95个镇街人员进行普查相关专业培训。建立健全普查督导人员分片包保责任机制和普查情况通报制度,该市普查办定期或不定期对普查单位进行考评通报,增强普查单位主体意识,落实普查人员工作责任。同时,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业务指导和人力支持,建立基层工作指导协助微信群,提高问题上报、反馈效率。针对农村“空心化”现象,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集中开展入户调查;针对农村环境的复杂性和风险隐患的隐蔽性,聆听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文昌市广泛动员村镇基层干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物业管理人员、市政维修人员等共同参与风险普查工作,共落实专业技术单位9家,以“政府+专业技术团队+基层干部+社会力量”的方式强化普查队伍力量。
另外,该市还通过“线下授课+线上答疑”的方式对各行业参与普查工作的人员培训53场次,累计覆盖3779人次。
围绕中心工作
拓宽推广渠道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风险普查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以风险普查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成果及其应用、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为宣传重点,通过开展风险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发布权威解读、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等系统工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普查工作,支持普查员工作,国务院普查办开展了广泛的普查宣传活动。
加强对普查工作的宣传。国务院普查办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更多人了解普查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国务院普查办设计并发布“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0—2022年”标志和一批宣传口号标语、海报等,提高全社会对普查工作的知晓度。普查标志包含风险要素调查、隐患调查等工作内容,阐述了全民齐心协力、共同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含义,集中体现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和“统筹”的主旨。国务院普查办提出了多个宣传口号,如“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底数清、风险明,隐患消、效果好”等,这些宣传口号具有明确的信息传递和鲜明的主题意义,使普查工作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更广泛的认同。
加强对普查成果应用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查成果的意义和价值,着力宣传风险普查成果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也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让更多人了解普查成果对于国家安全和民生福祉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普查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国务院普查办先后在天津、浙江、福建召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交流会,征集汇总了近700篇普查成果应用案例资料,并遴选汇编成论文集广泛宣传,展示了普查成果应用的强大动力和广泛前景。
2023年3月27日至4月1日,由国务院普查办、中宣部新闻局、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主办,福建省普查办、江西省普查办、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承办,22家中央媒体、17家地方媒体共计69名新闻记者参与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媒体基层行”活动在福建、江西两省开展。
本次活动共发布原创新闻稿件100余篇,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东方时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等播出报道和专题节目14条,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刊发综述32篇,相关网络信息1万余条,全网置顶推送重点融媒体稿件7篇,总阅读量近20亿。“媒体基层行”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和见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在摸清灾害国情、助力安全发展、规划美好未来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全面铺开启动阶段和成果应用总结阶段,国务院新闻办分别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新华社播发消息通稿,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报道,人民日报等及时刊发;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风险普查有关工作情况;国务院普查办、中央主要媒体及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制作推出公益宣传视频、科普动画、微视频、一图读懂、H5等风险普查融媒体产品,主要商业网站及时转载推送相关产品;组织各地在企业、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交、地铁等移动电子载体广泛发布普查宣传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天津市组织各成员单位整合现有资源,组织各区各街道工作人员在辖区公园、社区空地等区域的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群众通过扫描海报上的二维码,可进一步了解普查信息和防灾减灾知识。同时,动员相关部门单位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宣传普查知识,并开展普查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集中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目的意义,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配合”的氛围。
加强示范引导
增强服务意识
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让各级认识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任重而道远,国务院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优化工作体系,加强对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指导。
通过开展风险普查宣传工作,使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实施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做好本次风险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风险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办、每位普查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风险普查工作。
大力宣传风险普查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人物。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通过宣传各地的鲜活经验、创新举措、典型做法,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工作开展。
大力宣传依法普查。引导所有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黑龙江省普查办联合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全省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该省各级普查办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1920余次,培训12.5万余人次,确保普查工作人员懂标准、明目标、知方法、会技巧。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在普查员队伍建设和普查工作宣传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使普查工作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提升了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对相关领域的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