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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15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技术组工作会议和第4次
全国普查成果应用交流会在湖北武汉召开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时间: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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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至19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15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技术组工作会、第4次全国普查成果应用交流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国光,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邵新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会议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总结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交流普查成果应用情况,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灾害应急应对,以及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规划、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等方面作用。

  会议指出,三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紧紧围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进普查工作,第一次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等全链条式普查,第一次探索推进致灾部门数据和承灾体部门数据有机融合,第一次在统一技术体系下开展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工作,全面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   

  会议强调,要全面总结普查工作,推动构建常态化普查评估体系,加快提升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做好普查成果发布和解读,积极推动普查成果服务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要进一步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加快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更好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办,以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国务院普查办、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省份和部分市县级普查办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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