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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清明节,这些地方暂停祭扫活动

信息来源:佛山应急管理
时间: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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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自即日起,全市各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提供祭扫服务的宗教场所等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服务接待;全市各殡仪馆暂停举行守灵、遗体告别等人员聚集的相关业务。全市范围内禁止在山林、草地、道路、广场、小区等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冥物等;停止一切集体性现场祭扫和在宗祠等场所内祭扫等聚集活动。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今年清明期间,正值佛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严防因清明祭扫导致疫情扩散和反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现就2020年佛山市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各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提供祭扫服务的宗教场所等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服务接待;全市各殡仪馆暂停举行守灵、遗体告别等人员聚集的相关业务。

  二、自即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在山林、草地、道路、广场、小区等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冥物等;停止一切集体性现场祭扫和在宗祠等场所内祭扫等聚集活动。

  三、全市民政部门,各殡葬、祭扫服务机构将提供网络祭扫、代献鲜花、挂黄丝带、寄心语卡等替代性祭扫服务,满足广大市民朋友悼念逝者、寄托思念、缅怀先人的需求。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告知在外地的亲人朋友、准备回乡祭祖的海外侨胞,暂缓回乡祭扫,在外地通过网络祭扫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追思。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全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清明祭扫活动的相关措施,积极倡导树立绿色、文明、简约的祭扫新风。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粤省事”的“云祭扫”进行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书写寄语等形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和尊重。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战“疫”捷报告慰先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关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缅怀逝者、纪念祖先的重要节日,但也是森林火灾多发季节。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佛山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清明节期间林区防疫和防灭火工作。

  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电话12119或110报警,或者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此外,佛山市将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隐患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炮”生产、违法销售、违规运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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