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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广东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信息来源:南方+
时间: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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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0月1日起,广东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9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除批准外,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禁止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所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作为林业大省,广东林田交错、人在林中、林在城中,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内工程用火、交通沿线、输配电设施周边等野外火源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今年以来,广东各地各级林长率先垂范,广泛开展宣传,严控入山火源,积极消除隐患,实现了森林防火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与2022年同期相比,今年全省火灾数量减少超过一半,火场总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均减少约三成,春节、清明、“五一”期间实现“零火情”。但今年中秋、国庆假期重叠,预计进入林区探亲访友、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群众将大幅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愈加严峻复杂。

  近期,我省将组织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输配电设施等重点目标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在主要进山路口、重点区域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设置“防火码”,对进山入林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张贴宣传标语、标牌、横幅,利用赶集日、集中宣传日等时间节点进行阶段性集中宣讲,适时发布“禁火令”。森林特别防护期期间,省内各地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坚持森林防火不松懈、齐努力、再加劲,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采取多项措施,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防在林外。

  接下来,广东省将在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中下真功夫,进一步科学优化树种结构,适地适种防火树种构建生物防火林带,强化各类工程项目与防火设施“四同”,积极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用好“一网一打一奖励”关键三招,加强巡护、严厉打击和发动群众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严格管控火源,开展各层级应急预案“双盲”实战演练,探索新时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使用模式。

  此外,在今年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广东各地有关单位还将紧盯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同时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切实做到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如今,恰逢中秋、国庆假期,森林防火重在预防,市民朋友们要自觉做到不带火种入山,在山林中不吸烟、不野炊、不玩火,文明出行游玩。如遇森林火情,做好自身防护,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共同守护好绿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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