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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上门公开听证,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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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积极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1月5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娜等一行前往深圳市某公司,就该公司员工黄某涉嫌失火案举行首次上门公开听证会。

  听取多方意见,以公开促公正

  听证会上,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基本案情、拟相对不起诉的依据和理由进行简要说明,并围绕案发原因、事故细节等方面对黄某展开提问,黄某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一一作出回答。听证员提出,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其他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全体员工要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不断改进硬件设施,将安全生产设备放置在工厂各重要地点,从硬件、软件上进行双重的保障。最后经过评议,一致同意相对不起诉意见。

  强化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

  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张娜副检察长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对该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通过“三步走”指出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制定并贯彻各项规定。二是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措施。公司应以有效防范和杜绝事故为目标,针对各类隐患进行细致排查分析,管控危险化学品,设置符合易燃危险化学品存储要求的存储场所,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治理措施,做到令行禁止。三是统筹规划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公司应在广大职工中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和培训。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龙华区检察院探索上门听证、提升诉源治理水平的首次尝试,通过这种途径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从源头化解矛盾,增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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