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渔船安全监管,落实船籍港地和靠岸港地共管机制,根据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和阳西县委县政府对渔船安全监管的部署安排,阳西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大队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组,2月13日至15日赴汕头市、汕尾市对长期在异地生产作业和靠泊的阳西籍渔船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汕头市濠江区达濠渔港、潮阳区海门渔港和汕尾市陆丰市甲子渔港,与当地海洋综合执法部门交流探讨如何更好推进船籍港地和靠泊港地共管机制,并联合开展渔船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北斗和AIS安全通导装备、进出港报告、船员配备、消防救生设施、作业类型、电气线路、煤气瓶等事项,共检查了7艘大型钓具、围网和非捕捞渔船,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22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拟立案处理3宗。同时,执法检查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对渔船船主船长进行普法和安全教育,督促指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措施,并要求船主船长要积极配合靠泊港地海洋综合执法部门监管,确保船籍港地和靠泊港地共管机制落到实处。
下一步,阳西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将坚持以渔港为主战场,持续抓好五类重点渔船安全监管,大力加强在港渔船安全检查和海上执法巡查,始终保持渔船安全管控高压态势,确保渔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