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 > 法治动态

潮州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新突破

信息来源:潮州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7-20
作者:
字体:

  为深入贯彻《潮州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建设,7月18日,潮州市饶平县、湘桥区同步召开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暨委托乡镇执法签约仪式。

  会上,湘桥区应急管理局详细解读《潮州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指出重点内容和关键部位,并围绕今年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总结汇报,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方法。随后,湘桥区应急管理局与辖区乡镇签订《潮州市湘桥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委托书》,安全生产委托乡镇执法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委托乡镇执法签约顺利完成,标志着潮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出坚实一步,意义非凡,对迅速扭转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构建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一次思想上的“破冰”、工作上的“突围”。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委托乡镇执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六十五条”具体措施和潮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举措,是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的探索实践,各级各部门要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基层执法“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要真抓实干,特别要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大对应急管理领域的支持保障,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执法装备、办公用房。要加强沟通,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横纵向强化沟通联系,全方位理顺工作链条,做到目标一致、并肩作战、同向发力、成效显著。要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培训、案卷评查、“传帮带”现场执法等有效举措,从执法能力、文书规范、系统运用等方面,迅速促进基层执法人员“会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检查能力、规范办案能力、驾驭复杂局面能力,为乡镇安全生产执法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