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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镇(街)巡回宣讲活动

信息来源:江门应急管理
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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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江门市蓬江区安委办全面部署《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学习工作。按照“上下联动、点面结合、深入基层”的思路,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各行业领域企业深入学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内容,领悟《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执法环境,江门市蓬江区组成六个专家宣讲团,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大力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通过强化《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指导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执法工作的开展,牢牢把握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不断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机制,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努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9月16日至30日,宣讲团分别在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环市街道、潮连街道和白沙街道组织辖区危化品及工贸重点监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举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培训班。

  培训班重点对《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背景和意义、修订内容、修订亮点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解读,结合大量典型案例,对企业安全领域监管提出具体的指导措施,及时普及新《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深入浅出地讲解说明,对新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作出对比,突出新修订后的亮点,既充分体现广东特色,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职责依据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又明确对隐患的整改要求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会议要求各单位各企业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高质量发展系牢“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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