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珠海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素养和执法业务水平,不断夯实执法主体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着力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统筹推进发展与安全,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近日,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培训。
此次培训分为2期,每期3天。培训范围包括珠海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全体执法人员以及相关镇街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办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完成了“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100%”工作目标。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交流与协作,主办方特意邀请了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参加培训。
培训课程设置与执法实务相契合,贴近实战需要。既有深耕安全生产立法建设、推动省市安全生产条例出台的教授学者,有负责行政审判工作长达30余年的全国审判专家,有长期从事行政复议工作、荣获珠海“十佳政法人物”的司法行政工作者,同时还有在行政执法、事故调查、日常检查以及合同审核等领域经验丰富的业内骨干精英。
参训人员对此次培训的课程安排、专业水平、后勤保障等方面普遍表示认可,认为非常有需要、有必要开展此类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