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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企业被处罚10万元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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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东莞市各镇街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严厉整治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 寮步镇一企业被处罚10万余元

  9月16日,寮步应急管理分局对东莞市科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3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其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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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寮步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到东莞市科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放有一批天那水、胶水等销售单据,并在仓库发现有标记“通用强力稀释剂”的储罐,重量约0.8吨,涉嫌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查封扣押现场存放的储罐,经委托相关机构抽样鉴定,结果证实为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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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立案调查,该企业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决定对该企业作出处以10.033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高埗一企业被罚

  近日,高埗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刨床、气动吊锣、锯机、多轴钻床等)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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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该企业作出处以2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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