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和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保持高压态势,对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了浙江省杭州市和山东省烟台市、聊城市三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1年8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杭州萧山某五金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招聘的计件员工郭某启、刘某之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制作粗糙,表面印制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核发,但在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上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根据郭、刘二人供述,证件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从别处购得。为进一步查清案情,萧山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向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发函请求协助核实涉案证件真伪,同时将案件相关线索及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公安机关。
8月9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复函确认涉案两张特种作业操作证均非该厅核发;8月11日,萧山区公安分局对该案立案进行侦查;9月14日,萧山区公安分局对该五金加工厂法定代表人王某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刑事拘留;9月18日对郭某启、刘某之二人依法取保候审;9月22日,萧山区公安分局将假证售卖人孙某峰抓获,并于23日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烟台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外省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调查发现,这3家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是通过山东省莱阳市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烟台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制作相关虚假培训信息和证明材料,然后报名参加外省特种作业培训考试从而快速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迅速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这两家中介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在莱阳市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查获该公司出具的虚假学历证明12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申请表42份、手写出省培训人员名单45页、题库学习卡44张,伪造的塑料质印章45枚,共涉及各地办证人员620人;在烟台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查获该公司出具的考培证明11页、证件办理服务合同2份、特种作业操作证29件(其中假证4件),藏匿的私刻国家机关公章和学校公章18枚,共涉及各地办证人员828人。
经查,莱阳市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烟台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收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后,通过中间联系人转报至外省培训机构,并在当地参加考试、申办证书,这两家公司从中赚取中介服务费用。两家公司没有安全培训资格,未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而是通过制作、提供虚假培训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方式,违法违规为特种作业人员异地申请考试、申办证书。目前,莱阳市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教练负责人李某林已被莱阳市公安局以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监视居住;烟台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被龙口市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依法取保候审,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涉案其他省级地区有关培训、考核机构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案例三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会同聊城市、临清市应急管理局对某铜铝业有限公司进行省级示范式执法检查时发现,电焊作业人员段某海、邱某瑞和高处作业人员段某古、段某亮均系某铜铝业有限公司除盐水制备系统工程外包施工单位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经检查组一再催问,段某海等4人才出示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件。
经查,段某海、邱某瑞、段某古、段某亮等4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均系伪造,实系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刘某飞为应付执法检查,伪造了4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8月11日,临清市应急管理局对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同时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向临清市公安局、临清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刘某飞相关违法情况;8月13日,临清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将刘某飞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及材料移送临清市公安局;8月26日,临清市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刘某飞立案侦查;9月3日,临清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
2021年9月17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本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行为,要坚持一查到底,依法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