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和12月30日,寮步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分别在东莞亿凯机械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允诺机电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均发现企业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这两家企业限期整改,并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亿凯机械有限公司现场
东莞市允诺机电有限公司现场
这两家企业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寮步应急管理分局对两家企业分别处以人民币20000元罚款和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29日,寮步应急管理分局通过现场检查和调阅档案等形式,对东莞市永腾机械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正在从事焊接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同时发现该企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立案调查。
东莞市永腾机械加工厂现场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寮步应急管理分局对该企业处以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