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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护航两会”——广东应急在行动(5)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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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护航全国两会,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持续开展为期15天的安全生产集中曝光行动,剖析一批典型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一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督促有关地区相关企业认真抓好整改,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稳扎稳打抓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为全国两会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茂名高州市金墩永昌贸易有限公司“4·11”闪爆事故

  事故概况

  2021年4月11日23时36分许,在高州市金墩勇昌贸易有限公司油库内发生一起油罐车充装油品过程中闪爆起火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48万元。

  直接原因

  桂K39218重型灌式货车到达中油世源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租赁的高州市金墩勇昌贸易有限公司油库装运油品前运载过汽油,但该槽罐未进行清洗和安全处理,货车内充满了油气(汽油)-空气混合物。该货车在中油世源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租赁的高州市金墩勇昌贸易有限公司油库充装油品时,司机丁某成使用了一根PVC管进行接驳装油,插入槽罐的PVC管表面积聚了大量电荷,且该车辆在油品充装前没有进行接地连接消除静电导致产生的大量电荷无法及时消除,最后静电放电产生电火花进而引发罐内的油气(汽油)-空气混合物闪爆燃烧。

  事故教训

  一、涉事车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桂K39218重型灌式货车的实际所有人、控制人郭某熙未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承运货物,对雇佣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对事故车辆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检查,未能及时消除事故车辆槽罐未清洗合格等事故隐患。

  二、涉液体化学品装卸安全管控不到位。中油世源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油品装卸作业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能保证员工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车辆未静电接地等事故隐患,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规挂靠经营。广西玉林市志辉危货运输有限公司违反规定与郭某熙签订车辆挂靠协议,同时对事故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追责情况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事故车辆桂K39218重型罐式货车的实际控制人郭某熙、中油世源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芬、当班装卸工苏某元和梁某杰、广西玉林市志辉危货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王某辉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中油世源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市志辉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及其安全科科长张某旺、专职安全员周某燕、高州市金墩勇昌贸易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

  佛山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7·1“窒息事故

  事故概况

  2021年7月1日,南海区狮山镇莲塘广云路路段一污水管网工地发生一起事故,2名工人当天下午进入污水井后被困,经现场救援,两人于21时许被全部救出,经医护人员确认已死亡。

  直接原因

  现场为密闭空间,空气中相对缺氧,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在未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进入污水井内作业,暴露在相对缺氧环境下与溺水共同作用窒息死亡。

  事故教训

  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到位。施工人员无视监理单位发出的停工指令,在特别防护期内擅自施工,未按照有限空间施工方案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入污水井内作业,未安排人员在场旁站看护,参加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为涉事工程项目办理报批报建报监手续,导致工程脱管失管;在特别防护期内,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停工指令,安全管理不到位。佛山市南海五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施工项目尚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的情况下同意工程开工,在特别防护期内虽已开出停工指令,但未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施工方停止施工,安全监理流于形式。广东恒基隆建设有限公司在相关施工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始施工,且在监理单位已发出停工指令后,仍放任施工人员擅自施工,导致施工人员在未按照有限空间施工方案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入污水井内作业,现场也无管理人员在场旁站看护,安全管理缺失。

  三、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未切实履行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对未办理报建报监擅自施工作业的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上级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特别防护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狮山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作为承担统筹、协调和实施狮山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部门,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涉事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指导、跟进不到位,未督促建设单位依法报建报监,亦未将涉事的施工工程纳入有效监管,导致涉事项目脱管失管。

  事故教训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广东恒基隆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邹某端、现场管理人员陈某尧等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某祥、广东恒基隆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邹某端、佛山市南海五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黎某才等6个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对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狮山镇镇委、狮山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等3个单位的7名相关公职人员,由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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