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4月13日,万江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东莞市唐德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隐患:一是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二是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东莞市唐德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现场
经调查,该企业此两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介绍
4月14日,万江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东莞市万江达鑫五金加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单位存在以下隐患:一是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二是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
东莞市万江达鑫五金加工部生产车间现场
经调查,以上行为第一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行为第二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两项共计罚款人民币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