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日前,黄江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黄江镇星光村星光路57号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房现场存放大量物料桶(约232桶,约22.86吨),经抽检鉴定均为危险化学品,而当事方并无相关资质。
因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当事人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审理。与此同时,房东袁某因存在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黄江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该房东违法所得人民币4.35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