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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这一装置 桥头一企业被罚1.49万

信息来源:东莞应急管理
时间: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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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介绍

  近期,桥头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到辖区内一玩具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均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

  此外,还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现场隐患:1、一楼车间注塑机点检表未及时更新;2、升降平台应增加联动锁定装置;3、打样车间存放的油漆超过一天用量;4、车间化学品容器不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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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确认,该企业在油漆的使用和储存过程中存在散发可燃气体的风险,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喷漆、调漆车间及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场所均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但该企业并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该企业罚款人民币1.49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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