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日前,桥头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到禾石路某废品站开展检查时,发现一处疑似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黑作坊”,现场存放着大量有标识和无标识的疑似稀释剂、树脂、油漆等易燃化学品,设置有搅拌机等生产设备,还发现了化学品的送货单、手写销售记录和生产配方等,且经检查,该窝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当场查封该“黑危化品”窝点,将现场查获的疑似化学品取样鉴定。经鉴定,该窝点生产的半成品属于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随即对此展开立案调查。
经调查确认,该窝点负责人存在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违法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的规定,桥头应急管理分局将该窝点负责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移交桥头公安分局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