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日前,东莞市茶山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思源箱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畅通的情况。
对此,茶山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经过调查后,确认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企业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龚某处罚款人民币1千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