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况
2022年4月14日,中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火炬开发区应急管理分局到中山入谷金属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未如实记录员工培训考核情况、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2022年7月13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五)项的规定,对中山入谷金属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