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 > 以案释法

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八)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11-06
作者:
字体:

  根据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广东自5月底以来,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力推进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重点隐患清零,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对督促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应急管理厅对相关行政执法案例进行梳理,形成《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十大典型案例》,现分批整理推出,以供互鉴。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对某铝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铝加工(深井铸造);“铝七条”;事故隐患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18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照应急管理部《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铝七条)》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某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熔炼炉(母炉)高温铝水出口未设置液位传感器;

  2.1.1倍应急池设置不合理(突发情况下铝水无法排放到应急池);

  3.导向轮深度不满足1.5倍钢丝绳直径要求。

  处理结果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并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违法行为编号1019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某某铝业有限公司系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若存在“铝七条”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执法人员在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从严处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经过此次处罚,进一步提高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认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本案办理过程中坚持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执法闭环与隐患整改相统一,持续督促企业对问题隐患依法整改,实现重大隐患清零,全力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