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 > 以案释法

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九)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11-09
作者:
字体:

  根据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广东自5月底以来,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力推进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重点隐患清零,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对督促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应急管理厅对相关行政执法案例进行梳理,形成《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十大典型案例》,现分批整理推出,以供互鉴。

  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对某烟叶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粉尘涉爆;“粉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23日,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广东韶关某某烟叶有限公司进行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隐患:

  1.备料车间振动筛的除尘管道违规采用 PVC 管道;

  2.备料车间二级布袋除尘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3.备料车间二级布袋除尘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4.备料车间粉碎机粉碎易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5.备料车间振动筛除尘器采用正压沉降除尘室除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措施。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广东韶关某某烟叶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对粉尘涉爆重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企业存在涉“粉6条”问题,责令企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做好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三违”现象发生,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善用专家力量,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