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深刻吸取事故经验教训,确保中山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3月23日,中山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住建局、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三角镇人民政府在三角镇“3·20”事故现场召开警示教育会,三角镇相关部门、村(社区)及该镇在建工程项目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事故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就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作了检讨发言,三角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如何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如何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及事故预防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要求在场所有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每个人都要做到知责、守责、担责,严格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危大工程六不施工”“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建筑起重机械十不准”等措施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定问题和措施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期限,落实闭环管理。
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如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为主题,从“什么时候、什么行为、哪些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被追责”等方面以案释法,警示企业要以问题为导向,算好经济账、法律账,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生产,切勿以身试法。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代表们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深刻吸取教训,提高思想认识;要全面消除事故隐患,落实落细全员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切实做好事故调查“行刑衔接”工作,必要时将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