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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召开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清远应急管理
时间: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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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下午,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通报清远市2023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1-4月份,清远市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15家,发现隐患1210处,立案63宗,实施行政处罚80次,经济处罚金额逾590万元。

  通报指出,1-4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6起、死亡44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6起、上升15%,死亡人数同比持平;未发生较大事故,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0%;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从地区来看,阳山县、英德市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排位为:英德市、市直辖高速公路、清城区、清新区与佛冈县、阳山县、连州市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从行业领域来看,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同比双上升,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排位为:道路运输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

  1-4月生产安全事故有两大特点。一是事故起数出现反弹。全市1-4月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持平,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5%。其中,占比最高的道路运输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9.03%和40.74%,是导致全市事故起数出现反弹的主要原因。二是事故呈现出行业时段集中的特点。道路运输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的87.0%、86.4%。事故发生时间集中在凌晨0-3时及下午15-18时,两个时段发生的总事故起数、总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比例的40%、39.47%。

  另外,“五一”假期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森林防火形势平稳有序,清远市应急指挥中心未接报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

  为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时扩大安全生产执法警示作用,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一批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保成(佛冈)机械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安全隐患案

  2023年4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佛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电气焊作业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保成(佛冈)机械有限公司焊接车间抽查焊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有30名焊工作业人员涉嫌持虚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有1名焊工特种作业上岗证过期未复审。另外,该公司还存在油漆房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技术周知卡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焊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岗位。由于该公司违法情节比较恶劣,目前,市应急管理局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

清远市琪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2年10月28日,清远市委安全生产督查组在连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时,发现清远市琪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在从事焊接的特种作业人员赵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连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法处以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建房、厂房出租如何划分出租方、承租方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目前很多企业或商铺都是租赁厂房、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近年来,因租赁企业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出租方也未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导致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事故也承上升的趋势,为了杜绝“一包了之,一租了之”的情况。

  应急管理部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新增将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对这种行为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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