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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备不安全?中山民众一企业被罚!

信息来源:中山应急管理
时间:2024-03-1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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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防护罩是机械设备最常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可以防止人或物件被绞入转运部件,以及防止由于设备转动而产生的飞溅部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大大降低发生机械伤害的风险。然而在日常生产中,仍有企业对风险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因没有正确有效设置安全设备而受到处罚!

  基本案情 

       日前,中山市民众街道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中山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生产车间的上料带、皮带运输机、污水泵、成品石料喂料机等设备未设置防护罩,操作平台未设置踢脚板,上下梯未设置防护栏杆等情况,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图片

  车间半成品上料带传动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图片

  车间皮带运输机传动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图片

  车间污水泵传动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图片

  车间制砂机操作平台未设置踢脚板。  图片

  车间检修口上下钢梯未设置防护栏杆。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对此,民众街道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同时,经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该企业已意识到自身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不足,积极主动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以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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