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重庆武隆“1·7”食堂坍塌重大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9日,汕尾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郑晓红带队到陆河县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防范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陆河县实验中学、陆河县城新广朋餐厅、陆河县新丰华园酒店、陆河县烟草专卖局对用气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运营使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发现存在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位置不规范、气瓶超量存放等问题和隐患。督导组现场责成属地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要求陆河县安委办跟踪督办。
督导组强调,各燃气经营、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全面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清单,立查立改,形成闭环;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严防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