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汛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安全生产工作,5月6日,江门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气象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依照职责分工,对辖区企业联合开展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执法检查。
在江门市制漆厂有限公司,督导检查组详细了解了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标识化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了企业值班室管理和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落实汛期“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在江门市中南杜阮加油站有限公司,督导检查组对企业的加油岛、卸油区、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进行了详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督导检查组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指导意见,及时汇总移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跟进,要求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导检查组要求相关企业要密切关注雷雨等天气信息,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和值班值守工作。要落实“四令三制”、“一线三排”、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等工作要求,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安全生产,为我市疫情防控大局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