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两法衔接”组合拳,切实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提升企业违法成本。
2022年4月28日,香洲区应急管理局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兴业快线(北段)西线隧道工地有一涉嫌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立即联合香洲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香洲支队、香洲区香湾街道应急办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现该运输车辆装载了切割焊接用的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并混装有丙烷、氩气、氮气等危险化学品,共计70瓶,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押运员也无相应资格证,涉嫌违法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及时消除隐患,香洲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协调安排专业气瓶运输公司将涉案气瓶转移至安全地点保存。
2022年5月9日,香洲区应急管理局对涉案驾驶员、押运员韦某、苏某立案调查。经过鉴定,涉案运输车辆装载的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经查,涉案当事人未经许可多次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途经人员密集场所并向工地售卖,并且运输车辆未张贴任何警示标志、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经营、运输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
根据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规定要求,香洲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将该起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7月7日,香洲公安分局作出立案决定。这是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该市应急管理系统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查处的首单“两法衔接”案件,具有较强的警示作用和指导意义。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表示,接下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将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把“两法衔接”机制运用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全流程各环节当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常态化协作,不断完善案件移送、专案办理、信息共享等环节,依法及时处置、移送安全生产领域相关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