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东莞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管领域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提升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管领域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当前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各类事故风险。
督促企业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方案》要求,指导督促企业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自主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各类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东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根据《方案》,此次行动的范围包括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制造、烟花爆竹企业。专项行动从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方案还为各镇街(园区)制定了整治期限。
建立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分为排查摸底阶段、提质攻坚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在排查摸底阶段,各应急管理分局要对本辖区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制造、烟花爆竹企业数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建立完善监管台账。要确保每一家应管企业都有具体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指导和巡查检查,做到应管尽管。
在提质攻坚阶段,各应急管理分局要组织召开一次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会,由各专职安全员片长通过“线上+线下”对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宣贯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准确掌握专项行动要求和具体做法。各应急管理分局要组织专职安全员向应管企业逐家发放《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告知书》,确保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签收,并张贴在显眼位置。
各应急管理分局要持续做好专项行动的业务指导工作,确保企业按要求落实。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行刑衔接”落地,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及个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质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在检查验收阶段,企业完成自查自改后,各应急管理分局要组织专职安全员上门对照“安全生产验收清单”逐项检查验收,并适时开展检查验收“回头看”。对于经多次督促提醒均不落实整改的企业,由应急管理局分局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和抽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