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2023年第一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联合会商会议,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消地协同”联合监管机制。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何胜庄、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洪声隆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要定期开展联合会商,通报形势情况,分析预判风险,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深化、细化运行实质性的消地协同“十项机制”措施,在联合监管执法方面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要相互对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广东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通过“粤政易”等方式共享重点监管信息、检查发现隐患等情况,打通信息壁垒,共享数据资源,切实提高危化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化、科技化、数字化水平。
会议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要学懂弄通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各项关键任务,动态调整工作措施,抓好地市交叉检查,科学安排省级抽查,聘请资深专家,提高检查发现问题的质量水平。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措施,对部、省、市检查发现否决项、扣高分项的企业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未按要求自查、未明确整改计划、未按照计划完成整改的企业严格开展联合执法。 会议强调,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要统筹推进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抓大防小”策略,落实“五项重点”工作,厘清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清单和日常监管工作清单,压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推动行业部门将基本业务与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融合开展,有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