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重大危险源“消地协同”省级督导检查工作。
目前,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已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并聘请化工安全专家,将分别对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湛江、茂名、清远等8个地市进行重点抽查,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质量、隐患整改进度、线上数据录入等情况。同步核查市级交叉检查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质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落实“消地协作”机制、宣传曝光等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导组将依照职责当场移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坚决采取停止使用、停产整顿等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各组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将汇总报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由省专项办实施全省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