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至14日,根据《广东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和《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安委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第七组赴肇庆市,针对燃气、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期间,督导组检查了肇庆市政府及端州区政府、鼎湖区政府有关工作台账,并深入企业一线,通过实地检查、现场问询、专家会诊等多种方式,抽查了19家单位、场所,发现隐患问题129项。
安全管理“一包了之”,安全生产责任难以落实
“你们公司是否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麻烦出示相关的协议。”督导组随后来到位于鼎湖区的银龙公交公司,发现该公司与多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日常运营,但是其安全管理却存在诸多缺失。
在银龙公司与新能源汽车外包单位特来电充电系统公司签订的合同里,没有包含安全管理协议,未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范围。无独有偶,银龙公司与“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第三方服务机构广东庆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样没有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条款,未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范围。
督导组表示,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尽管人员难免存在专业知识不足、不全面的问题,引入“第三方”确实能够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监管的精准度,但是,“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不代表“放手不管”。
台账制度成“花架子”, 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在肇庆新区数字金融发展聚集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施工单位负责人竟然对今年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工作一无所知,没有组织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连日常基本的检查台账要求都没有达标。
督导组仔细检查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发现架子工、焊工等5个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过期;施工许可证上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架构表、实际台账资料、安全检查签名的项目负责人不符。施工单位还委托他人制作日常安全生产台账,以应付日常检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则甚少过问,掉以轻心。“连主要负责人都落实不到位,更谈不上什么扛起企业主体责任了。”督导组对施工方提出了严厉批评。
安全制度“徒有其名”,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无法见效
“有没有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有没有留存的动火作业票?”面对督导组的问询,肇庆市端州区的肇戎燃气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拿出了一份动火作业制度和3、4张动火作业票。督导组专家仔细查看,该“制度”既没有明确动火作业分级标准、审批流程,也没有明确作业票据使用要求。果不其然,督导组发现同一等级动火作业票的签发人竟然不同,时而主要负责人,时而安全负责人,执行比较混乱。
督导组还发现企业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也存在同样问题,没有明确日、周、月、季度检查内容、要求及相应的组织方;企业主要负责人也未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甚至不知道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导组指出,没有详实、具体、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只能沦为一纸空谈,迟早会出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