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公安、应急管理部门查处一起违法存放运输硝化纤维素案件。
案情回顾
8月16-17日,佛山市、区、镇公安和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对位于顺德区杏坛镇一涉及非法存储硝化纤维素的鱼塘仓库窝点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该仓库点存放约3.54吨硝化纤维素,16日晚被两名男子用无危运资质普通厢式货车运走,并于17日上午将该批硝化纤维素先后运至外市2家企业。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对有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
佛山市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佛山市涉硝化纤维素企业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佛山市深入排查整治涉硝化纤维素企业场所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全面整治非法违法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硝化纤维素行动。
自8月底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相关企业场所共42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489项,限期整改109家次。各级公安机关共计检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519家次,对不按规定报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从业单位依法查处并处以罚款,并依托广东省智慧新危管信息平台,对系统推送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落地核查,共计处置小剂量储存场所超量存放预警信息34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8份。
接下来,佛山市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涉及硝化纤维素非法违法行为力度,对排查、筛查、甄别出来的不放心重点单位派专人驻守、盯死看牢,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空间;同时,结合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于涉嫌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硝化纤维素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行为将从快从严查办,涉嫌构成犯罪的,运用行刑衔接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科普:什么是硝化纤维素?
硝化纤维素(俗称:硝化棉)为白色或微黄色棉絮状,学名纤维素硝酸酯,也叫硝化纤维、硝化棉。主要用于生产涂料、油墨、胶片以及指甲油、皮革油、黏合剂等制品。
硝化棉具有高度可燃性和爆炸性,在温度超过40度时能加速分解,放出的热量如不能及时散失,会造成硝化棉温升加剧,达到180度时能发生自燃。
因此,在硝化棉的储运过程中,通常需要加乙醇或水作湿润剂,一旦湿润剂散失,极易引发火灾。
硝化纤维素使用注意事项
硝化纤维素不同于一般的货物,除了干燥时会自燃遇到高热、火星,还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惹“火”它,后果将不堪设想。下面这些事情请一定要注意!
硝化纤维素运输注意事项
1. 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曝晒和雨淋、猛烈撞击、包装破损,不得倒置。严禁与氧化剂、有机胺等同车混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3. 拥有齐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
硝化纤维素储存提醒
1.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超过25℃,相对湿度不超过80%。
2.应与氧化剂、有机胺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存放时,应距加热器(包括暖气片)和热力管线300毫米以上。储存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在此提醒各位!硝化纤维素使用企业,要从具有安全储存条件和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硝化纤维素;硝化纤维素经营企业按规定核实购买企业是否在公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备案,将有关备案凭证留档备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鼓励民众举报涉及硝化纤维素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