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江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10月起全面组织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涉及醇基燃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隐患早排查、早整改,确保安全。
《通知》明确,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开展醇基燃料全链条各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涉醇基燃料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醇基燃料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承运属于危险货物的醇基燃料运输企业、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醇基燃料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商务、文化旅游、民政、住建、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餐饮、景区景点、养老院、建筑施工工地、学校、医院等场所醇基燃料使用的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阳江市安委办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成立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公安、商务、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5个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5个部门具体负责同志组成。市工作专班成立5个综合督导组对6个县(市、区)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均成立督查组开展督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860人次,检查单位(场所)3510家,排查涉嫌醇基燃料使用单位(场所)47家,拆除醇基燃料使用储存装置设备47套,立案查处案件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