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 > 经验交流

汕尾市安委办部署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信息来源:汕尾应急管理
时间:2023-09-26
作者:
字体:

  为切实做好汕尾市2023 年中秋国庆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汕尾市安委办印发《汕尾市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此次整治时间从9月20日起至10 月10 日结束。整治的内容包括:一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查处不法分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个体工商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利用网络、小汽车及三轮车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以及合法零售摊点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整治零售经营店(点)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或擅自设立储存场所。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销毁、处置。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人员及运输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产品,从严查处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或者客运车辆中隐瞒夹带运输烟花爆竹、邮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三是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严查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山林、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严查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和仓库、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构成犯罪的要果断做好“行刑衔接”,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加强烟花爆竹源头、流向管控。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产品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并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车辆出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核查企业仓库库存数量是否与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数量一致;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产品买卖合同签订情况;是否建设并有效使用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按规定对零售经营者提供配送服务。

  《方案》要求,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地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作用,落实镇(街)、村居的“网格化”管理。要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线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营造“打非”的良好氛围。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