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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信息来源:肇庆应急管理
时间:20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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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全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肇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并签批全市行动工作方案。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对行动方案进行了深度解读。

  这次专项行动,从今年5月份起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4个阶段。行动方案集中体现以下8个特点,

  突出“一盘棋”响应。肇庆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目标,分别明确了企业、监管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三个层面共16项工作内容、52条具体要求。通过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治,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结合肇庆市实际,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特种设备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风险研判不到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员工宣教培训走过场、现场监管缺失、执法检查“宽松软虚”、吸取事故教训不及时不深刻等8个共性问题。

  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不搞“大而全”,避免抓小放大、眉毛胡子一把抓,聚焦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

  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突出自查自改与行政处罚的有机结合。各企业要认真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利用1-2个月时间集中开展重大隐患全面自查自改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企业不报告、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严厉处罚。

  突出机制创新。肇庆市将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市工作专班;建立学习汇报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信息报送机制,8月和12月报送阶段性贯彻落实情况;并建立先培训、后执法,匿名举报、查实重奖等工作机制。

  突出督导检查。本次行动实行每月一督导、每月一通报,完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定期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把各地各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市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

  突出严肃问责。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肇庆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呼吁全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非常欢迎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良好局面,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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