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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无证烧焊,佛山多家企业被查处!

信息来源:佛山应急管理
时间: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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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佛山市三水区、镇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保持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的高压态势,针对电气焊动火作业、外包外租安全管理、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出口扎实开展专项暗查暗访行动。

  5月22日,三水区芦苞镇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某金属制品厂员工石某正从事焊接作业。经查证,石某未持特种作业证(焊工证)从事焊接工作。

  5月23日,三水区芦苞镇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通过明察暗访、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对辖区重点企业进行普查,检查中发现某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员工麦某正在使用焊接设备对工程车辆进行维修。经查证,麦某未持特种作业证(焊工证)从事焊接工作。

  5月24日,佛山市三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乐平镇工业园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虞某正进行氩弧焊焊接作业。经查证,虞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焊接特种作业操作证。查阅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发现存在证件非应急管理局部门核发及证件过期未复审的问题。

  以上三家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烧焊作业的违法行为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佛山市三水区应急管理局和三水区芦苞镇应急管理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的规定,对三家公司立案处罚。

  接下来,佛山市三水区应急管理局和三水区芦苞镇应急管理办将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与技能、执法案例警示等方面的安全宣传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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