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开平市安委会印发《开平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开平市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围绕工作目标 突出地方特点
开平市结合实际、自我加压,细化、深化任务措施,《方案》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三个特点:“一个目标”是指全面压实企业(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认真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稳守牢安全生产发展底线红线,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三个特点”是指,一是增加整治重点领域。结合近年来开平市安全生产形势特点,把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增加至23个,确保专项行动在重点领域全面铺开。二是实施“1+12+N”方案体系。即1个市总体实施方案+12张附件清单+N个镇(街)、管委会及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构建市抓总体、明要求,镇街、部门抓落实、深排查的工作格局。三是配套行动责任清单。制定“1+6”的工作任务清单,包括:1,即《开平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总体清单》;6,即《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任务“五项”要求自查清单表(企业)》《动火、高空、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四项危险作业自查清单表(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任务清单表(政府部门)》等6份清单,为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提供详细的指引。
压实三方责任 确保取得实效
在企业层面,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法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在政府部门层面,要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在党委和政府层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四个阶段推进 明确节点任务
根据工作方案,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推进:一是组织动员部署。各镇(街)、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二是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并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三是部门精准执法。相关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总结提高。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问责机制 严明纪律要求
根据工作方案,开平市安委办从6月份开始,将每月组织8个督查组对各镇(街)、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以每月一督查、一通报、一分析、一讲评的“四个一”措施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现场抽查、提示警示、重点约谈等“四项”督导工作机制,推动各镇(街)、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同时,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对严重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或分管行业领域存在重大事故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不作为、慢作为的镇(街)、管委会或有关部门,坚决采取“一票否决”,坚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