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为营造全社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浓厚氛围,发动各行业领域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所有企业发出“牢记‘12345’,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1”:突出一个关键人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治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本次专项行动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2”:把握两个阶段
一是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二是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7月开始,监管部门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将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3”:落实三级责任制
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车间、班组三级责任人以及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各自法定职责并落实到位。
“4”:排查整治“四到位”
警示教育要到位。认真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作业审批要到位。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设备检修到位。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设备设施。人员管控到位。明确“谁招聘无证人员,谁负责”,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5”: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 1次)。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 1 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