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开展以来,汕尾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三管三必须”,持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防范宣传力度,狠抓精准严格执法,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今年1-7月,全市接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4 起,同比下降 12.8%,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曝光力度,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典型案例曝光”专栏,通过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正面典型,曝光各类违法事故案例,严厉打击电气焊、高处作业等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规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切实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督导考核,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汕尾市安委办共组织 13 个督导组(5 个综合督导组、8个行业专项督导组),按照“条块结合、业务牵头”的原则,对各县(市、区)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务实深入推进整治工作。汕尾市纪委监委组织 4 个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共检查了 6 个县(市、区)、9 个行业领域方面情况,排查出 325 个问题隐患,并与市安委办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发现在安全生产领域因失职渎职、履责不当而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将依法依规移交市纪委监委从严处理,进一步完善追责问责责任链条。汕尾市安委办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推进隐患整改闭环。同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质量纳入季度平安建设考核和全年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考核内容,倒逼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提升。
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排查整治。结合“三长制”综合治理工作,印发《汕尾市“清港清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渔港船舶安全管理,沿海县(市、区)和有关行业部门在抓源头、盯关键、强落实、重实效上下功夫,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六个百分百”和砂石船“六禁”要求,通过实地摸排、无人机侦察等方式,重点排查辖区渔船停泊区、停靠点、滩涂、水道等“三无”船舶藏匿点,排查从事水上高危行业重点区域,对辖区港内钓鱼船艇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载客、海钓、轮渡行为,全力为即将到来的开渔期创建高质量的水上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