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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国资委监管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覆盖

信息来源:清远应急管理
时间: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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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7日,清远市召开2023年第二十三场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通报市国资委系统各级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清远市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一线检查,截至今年9月,清远市国资委系统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计92次,排查安全隐患1335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项,已整改完毕1296项(含3项重大事故隐患),实现了对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覆盖。

  据悉,清远市国资委系统深刻汲取近年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并落实本系统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收集汇总好企业危险源清单,系统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并结合《清远市国资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和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定期开展自查和集中检查,聚焦在建工程、出租物业、旅游景区、水上交通、危化品、森林防火、有限空间、商贸市场、车辆租赁等重点领域,强化重点领域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突出问题逐项登记,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形成闭环管理。

  清远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透露,接下来,清远市国资委还将紧盯专项整治行动进度抓督办,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清单,一项一项跟进、一件一件督办,确保专项整治按期推进。同时紧盯重大事故隐患抓督办,对各级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专项工作台账,采用挂牌督办、点对点交办、全覆盖“回头看”等方式,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闭环管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同时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市属国有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考核分值和权重,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年度考核不予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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