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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企业、94项隐患!广东省安委办检查组赴汕头督导检查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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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提升广东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质量和成效,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连日来,广东省安委办兵分多路,对全省21个地市开展新一轮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抽查检查暨“回头看”行动,并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宣讲专项行动方案,解读工作要求,带动各地各级各部门“真查隐患、查真隐患”。

  近日,广东省安委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第七组到汕头市金平区、潮阳区,实地走访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亚联石化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场所),同步曝光检查组所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和典型问题。

  经梳理,此次检查共发现94项隐患问题,其中重大隐患5项。广东省安委办要求汕头市安委会及相关负责单位明确每一项隐患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现场测试生产车间报警电话

连拨三次无人接听

  第一站,检查组随机对金平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消防控制室人员对消防控制器不会操作,且未持证上岗;车间及仓库的转角处未设置疏散指示设施,灭火器配置不足;厂房和仓库设置办公室,却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等安全隐患问题。

  “你知道自己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哪些吗?”“你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需要负责哪五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吗?”“你们开展动火作业有按照规范报备审批吗?”检查组现场就2023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履职情况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询。不过,该负责人表示平时主要是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自己了解不多。接着,当检查组专家问及该企业有限空间的危险因素辨识问题时,该名负责人反问道:“什么是有限空间?”

  随后,检查组专家在查阅“员工安全生产培训记录表”时发现,该企业在今年9月只针对车缝组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次培训,共有13人参与。专家指出,就该企业目前的规模来看,估计车缝组这一岗位工作人员应该有几十个。“是有30多个人,不过我们采用的是分岗培训和分时培训,并不是只对这13个人开展培训。”企业负责人回应道。不过当检查组要求进一步出示培训考勤表等相关证明时,企业负责人沉默不语。

  “不管是怎样的培训形式,都必须要做到覆盖企业全员,你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就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你的职责不能委托他人代管,并且要带头组织培训和学习,让企业里的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组相关负责人现场指出,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2023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需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并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以及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随后,检查组继续深入消防控制室、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消防控制器,并且通往地下水泵房的洞口也未加装护栏,存在人员坠落风险。其次,生产车间及仓库的转角处没有设置疏散指示设施,灭火器的数量也没有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进行配置。更为危险的是,当检查组专家现场测试生产车间楼道口安置的报警电话时,连续拨打了三次却一直无人接听,“你们自己试想一下,如果真的不小心发生了火灾,报警电话都打不通,这得多危险!”检查组专家现场指出。

  此外,检查组发现该企业的厂房和仓库内设置有办公室,却没有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专家当即提醒企业负责人,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丙类厂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设置至少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而丙、丁类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其安全出口也应独立设置。

临近交叉路口50米

仍未发现横向车道“身影”

  此前,位于汕头潮阳区铜盂镇环北路老溪西路段的十字路口由于交通事故多发,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后责令当地城管办跟踪整改。为核实该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检查组再次来到该十字路口开展检查,不过却发现现场仍有部分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完善。

  “既然这个交叉路口多发事故,那就应该严格按照交通部提醒标志的设置规范,设置一块带有‘事故易发路段标志’的提示牌,告知驾驶人员前方道路为事故易发路段。”“指示这个交叉路口各条线路的指向牌设置位置也不符合规定,按要求应该是在距离这个路口50米至80米的地方,设置交叉路口指路标志。”“紧靠交叉路口的路边怎么还能堆满砂石料呢?这会对驾驶员的视线造成影响,需要及时清理。”检查组专家接连指出潜在隐患。

  据当地有关部门介绍,该十字斜交路口的纵横两条车道都是乡村道路,也是该镇区缓解交通拥堵压力的主干道。今年以来,该十字斜交路口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但常常发生“一般事故”,其中以摩托车事故为主。记者现场实测,当日9时35分至36分,一分钟内共有12辆车通行该路口,其中5辆为摩托车。

  随后,记者驾车通行该路段,发现交叉口的前方路段未设置减速带,临近交叉口的路旁设置有一个“限速20”的警告牌,但由于该提示牌部分损坏缺失,警示效果不佳。值得注意的是,行驶至距该交叉口约50米处,受周围树木、村屋遮挡影响,记者、副座及后排人员都无法第一时间观察到前方存有一条横向车道,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继续行驶至交叉口发现,路旁设置有2个“停车让行”禁止牌。据检查组专家介绍,当能分清主次路时,在主路交叉口进口路侧应设置“减速让行”禁止标志,在次路交叉口进口路侧应设置“停车让行”禁止标志。而当不能分清主次路时,在四个进口均应设置“停车让行”禁止标志。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地由所属镇街管理,后续还需进一步沟通。“主管部门不能只顾着强调属地问题,而忽略了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不是小隐患,尤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重视,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定要紧盯不放,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广东省安委办带队领导强调。

企业建成25年

11台常压罐从未组织全面检验

  在此次检查中,位于汕头潮阳区的亚联石化有限公司共检查出10项隐患问题,其中重大隐患2项。据介绍,该石化企业共有11个储罐,总容量约达2.2万升,其中汽油罐5个、柴油罐5个、燃料罐1个。

  当检查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来到现场配合问询时,该企业一名油库主任表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其负责,而企业主要负责人由于家中有事不能来到现场。随即,检查组查看该企业出示的《关于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调整的通知》,该文件标明:安委会主任(主要负责人、油库主任)黄××,“你们公司怎么会让油库主担任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呢?企业生产责任人在管生产、管经营的同时,也必须管安全,你们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严重混乱,企业生产责任人也没有落实《安全生产法》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意识淡薄。”检查组相关负责人现场指出,并要求通知该企业生产责任人立即学习《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组织对全员岗位责任制和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审批,落实对企业隐患的排查工作。

  而后,检查组专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中控报警器办公室没有操作管理制度,操作人员也没有上岗操作证,报警器的报警记录并不齐全。此外,装置区压力管道没有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你们有没有委托有工业管道检验单位对这11个储罐进行过全面检验?”检查组专家在随机检查一汽油罐时问询道。犹豫片刻后,该企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来没有检查过。

  该企业于1998年开始投入运营,成立至今已有25年。然而,11台常压罐却从未组织全面检验,也未制定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以及油罐维护内容。检查组专家表示,该企业不符合TSG 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的要求。其次,也未满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5.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一)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 第1条、4条”《AQ-3053-20151立式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第11条的检验要求。

  专家提醒该企业有关负责人,根据《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表》-“11.设备完好性管理评估”,企业应编制关键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其次,必须要组织全员对《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培训,还要委托有工业管道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并对《安全评价》内容组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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